《优蒙评价标准》的诞生是为了帮助和支持所有蒙台梭利教育机构更为深入地学习蒙台梭利教育理念,更好地与中国国情相结合,通过持续改进和保持蒙台梭利教育准则来保证为孩子提供最高层次的蒙台梭利体验,共同促进中国儿童教育事业发展。《优蒙评价标准》不仅可以实现蒙台梭利教育的评价,更重要的是可以为蒙台梭利教育机构提供高品质、规范运行的指南。
国际蒙台梭利协会(以下简称“AMI”)中国隶属协会—浙江省蒙台梭利儿童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在AMI的帮助和指导下,结合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与教师的力量,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发布了《优质蒙台梭利教育评价标准》(以下简称《优蒙评价标准》),并于2016年8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优蒙评价标准》不仅为实现蒙台梭利教育四大核心标准提供了保障,还对教育机构的策划、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了确保评价活动的专业、公平、公正,研究院专门设立评价中心负责对蒙台梭利教育实施评价,中国境内的蒙台梭利教育机构都可自愿申请评价。